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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市遭预警提示 房地产调控“稳”字当头

转载 2019/05/21 16:27:1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 10975 阅读 0 评论 965 点赞

据新华社18日消息,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加码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房地产市场有失控风险,房价明显上涨,土地市场明显过热。

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大连新建住宅环比上涨0.7%,同比上涨13.2%;二手房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9.1%。南宁新建住宅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11.5%;南宁二手房环比上涨1.4%,同比上涨11.7%。另外苏州、佛山等城市虽然不在70大城市统计范围,但房价也明显上涨。

张大伟说,种种迹象表明,中央遏制房价上涨的决心不会改变,未来的楼市政策依然将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住建部的预警系统已经建立并开始常规性运行。”张大伟说,分类指导也带来了更多的监管,未来房地产调控将以地方主导,住建部与中央指导为主。同时,2018年实施的多轮多城市房地产巡查在2019年将依然常态化。

除住建部外,银保监会宣布将开启针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继续对重点领域重点风险开展深入整治,严查政策执行,严查风险隐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房地产资金也是重点整治方向之一。

从整治工作要点来看,银行机构方面,包括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非银方面,尤其是信托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或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银保监会对房地产行业提出的相关检查内容,有助于减少后续房地产发展中的金融风险,也体现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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