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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我市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分摊费用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赶紧来看看都怎么使用?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时限、额度等,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方面的资金支持作用。
《通知》规定,加装电梯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联审通过并竣工验收备案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家庭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财政资金奖励补助后的分摊金额。同时,职工要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年之内申请提取,同一套住宅只限提取一次。
来源:新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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