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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新余附校中学部2020招生公示

转载 2020/07/17 17:34: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68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北师大新余附校中学部

2020学年度招生公告


为了做好我校中学部2020年秋季初一年级新生的报名工作,根据《新余市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教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定于2020年7月20日——7月22日招收学区内的初一年级新生。


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学生户籍属于观巢镇(原上汾村委周家村、丁下村、高楼下村、背村,原杨家村委上何家边村、下何家边村、王家村、易家村、挡上村已划入渝水区下村镇,不属于北师大新余附校范围内)、欧里镇、河下镇(包括万商红温岭鞋业)九龙山乡、仰天岗办事处、凤凰湾办事处、钤阳办事处辖区。


2、学生户籍属于渝水区袁河街道办事处郑家村委郑家一队、郑家二队、庙场、鲤鱼山、张家、涂家、新赵家、新西坵。


3、学区商品房。


二、认定材料


1、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


户口簿(或小孩出生证明,下同)、房产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


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则按照以下方式提供材料(以下材料之一):


(1)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单或产权情况表的,需同步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


(2)银行按揭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和税务发票或近3个月的银行按揭还款流水;


(3)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或税务部门兼制的收款收据和契税证明);


(4)(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均在学区内,须提供(外)祖父母房产,学生户籍与(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提供学生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


备注:以上房产证发证时间、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付款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25日前。


2、公租房、廉租房等公房租赁者须提供


户口簿、租房证明( 2019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仙女湖区城乡建设交通局出示证明)、房屋实际入住证明(近六个月缴纳的水电气发票)。


3、辖区内市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


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必须在仙女湖区注册登记) , 万商红温岭鞋业的员子女须有区物流园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办证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以前。外来经商人员还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4、辖区内市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


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证明(用工合同、工资明细)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必须在仙女湖区缴纳保险)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以前。外来务工人员还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5、符合就读优惠政策按《新余市2020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三、报名办法


1、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对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户口本等入学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北师大新余附校按照审核结果核发入学通知书。


2、学区房内就读初一年级学生,带好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0日--7月22日到北师大新余附校初中部教学处103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地点


北师大新余附校中学部一楼103办公室。


五、咨询电话


周老师:15307902512    丁老师:18079019391



特此通告                  


★温馨提示:新冠疫情防护(北京市疫情出现反弹)


1、报名时,家长、学生必须佩戴口罩,且保持一米的间距有序排队;


2、招生人员在受理家长提交的材料时,也必须佩戴口罩和保持必要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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