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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8月1日起启用以下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点位:
序号 | 路口路段名称 | 设备类型 |
1 | 仙来大道与紫燕路路口 | 卡口和电警 |
2 | 赣西大道城市绿洲路段 | 卡口和电警 |
3 | 抱石大道与新欣大道西北角匝道 | 卡口和电警 |
4 | 站前西路延伸段渝亲苑小区路段 | 卡口和电警 |
5 | 抱石大道东延伸段观下路口 | 卡口和电警 |
启用期间,对车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57)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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