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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这3大区域禁止建房,农民要注意!

转载 2020/12/11 10:16:0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土地论坛 作者: 2012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农村的日益重视,农村的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不少朋友的钱袋子也鼓了起来,再加上现在国家也是鼓励和支持大家返乡下乡创业的,农村建房的也日渐增多了。


但是农村建房也不是想建就能建的,由于以前监管不严,农村乱搭乱建的现象并不少,严重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所以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管理力度也加强了。



多重要求,严格规范农村建房!


农村“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面积、高度也是有要求的,宅基地大小有限,自然这个建房的面积也有要求。


比如广西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明确表示:村民住宅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平方米,根据规定,新建农房要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建设,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且层数应控制在4层以内。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更是明确要求:在宅基地的村级审查与乡镇审批两个阶段进行两次公示;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也要求: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等等。



3大区域,不能建房!


1、水源地、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区


水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保护水资源保护水质就重要起来,如果农民在水源地建房,难免会对水源造成污染或其它破坏行为,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农村水源地是禁止建房的。为了保护生态、生物,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区也是禁止建房的,若强行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房,这些房子是违法的会被拆除掉!


2、永久基本农田区


早在土地管理法中就有说,要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中也再一次强调,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3、拆迁区


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很多地方或许会被拆迁征收,而这时候难免会有人想趁机赚一把,再多建一套房子,这是不允许的,土地征收范围已经进行了公示,那么这一类区域也将会禁止建房!



总的说来,农村建房要求是越来越多了,而到2020年年底,宅基地确权登记基本完成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将会更加严格,大家还得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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