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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撂荒的现象不是少数,尤其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更加明显.......
究其原因,其实主要还是只靠土地种植收益的话,是难以维持整个家庭的生活的,大家也是“被迫”选择外出打工,家里的土地没时间打理,没流转出去只能撂荒了。
土地撂荒,其实是在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而国家也是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的,《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那针对土地撂荒问题,如何解决为好呢?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几点意见!
1、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
在《意见》中,明确强调要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释放价格信号,健全补贴机制,完善保险政策,加大创业支持,提高种植比较效益。
目前,补贴方面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其中《农业农村部2020年度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要不断提高农业补贴效能,重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耕地地力保护,坚持和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措施,稳定农民种粮收益。其次也要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等等。
一开始也说了,农民弃耕主要还是收益难以维持整个家庭的生计,所以从多方面着手提高种植效益是重中之重。
2、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正当时,大家进城务工了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地荒废,可以流转出去,但是难的就是大家信息的不对称,需要地的找不到地,想流转地的又流转不出去。
所以《意见》也指出要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
国家是鼓励种植大户经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将这些抛荒土地和分散土地资源集中起来发展规模经营的,并且在农业发展改革中,国家也在积极调整,在扶持方面将逐步朝着规模化种植群体方向进行倾斜。
3、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只有改善了土地种植条件,从而才能提高土地的种植效益。
《意见》提出要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撂荒地,对撂荒地开展地力培肥,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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