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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对农民来说有诸多益处,除了重新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外,也为未来农民领取拆迁补贴,房屋抵押贷款等奠定了基础。
但在这其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比如说出嫁女的宅基地问题,儿子婚后重新分户申请宅基地自然不必说,但是女儿出嫁后涉及到户口和宅基地的问题,不少村民对此依然疑问重重。
出嫁女对娘家的宅基地有使用权吗?如果父母去世了,出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呢?
其实这类问题的答案都与户口所在地息息相关。
1.如果出嫁女在出嫁以后,户口已经迁到了婆家那边,那么这类出嫁女就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重新申请宅基地,不再拥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
2.如果出嫁女户口仍然在娘家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其实严格来讲,宅基地继承这句话是不成立的,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宅基地是属于国有,农民仅仅是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因此并不能继承。
虽然村民对宅基地不具备继承权,但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我国宅基地“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占据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的房屋是不能重建的,等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所以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如果想延长宅基地和农房的使用年限,就要尽早规划,在父母还健在时就进行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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