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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对于一部分手握土地的农民来说倒是个好事,但是也有一些农民因为自己的选择失误,可能就成了“失地农民”。所以面对这样一些情况,大家一定要谨慎。
1.未及时确权
土地确权工作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确权证书就像每个人都有的一个身份证一样,土地也需要有它的身份证明,如果没有确权,那么一旦遇到土地纠纷问题的时候将会十分被动。
2.违规转卖土地
国家一直是明令禁止买卖土地的,但由于长久以来遗留的历史问题,其实还是有不少人违规买卖土地,这类情况国家都会在严查之后,如果是耕地直接没收,耕地上有建房的也会直接拆除。
3.土地抛荒
我国《土地管理法》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承包土地的单位或个人,若出现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农民朋友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土地流转或者以土地经营权的形式入股合作社,这样既能避免土地抛荒还能取得土地收益分红。
4.土地有偿退出
据统计,我国目前存在大概7000万宗闲置的宅基地,农房,国家施行土地有偿退出正是要盘活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会给予自愿退出的农民相应的补贴,补贴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定。
一般是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补贴,但一旦选择有偿退出是无法再拥有土地的,所以如果没有考虑清楚也可以选择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给其他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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