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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方明确:业主未签字确认收房,新房物业费由开发商交纳!

转载 2021/08/11 11:05:5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作者: 2928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有网友在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咨询新房物业费缴纳时间问题,在没有收房之前,物业费到底需不需要缴纳,南昌市房管局给出了答复: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业主要签字确认收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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